去年3月,家住哈市某小區的孫女士遇到了一件煩心事,本以為自己托關系在小區內以低價購置了一個車位,結果竟是掉進了物業經理和保安隊長合謀的詐騙圈套里。原來,在“賣”給她這個車位后,兩人就辭職逃走。近日,哈市道里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去年3月的一天,哈市某小區的孫女士結識了該小區保安隊長左某。在一次聊天中,左某說:“咱們小區要低價賣幾個車位,一個只需12萬,是留給內部員工的,我能找人幫你辦下來。”孫女士一聽動了心。第二天,孫女士在左某的帶領下,見到了物業經理蔡某。蔡某說確有此事,孫女士將錢匯入左某的銀行卡,在過段時間后,由自己托關系為其辦理手續。隨后,蔡某帶著孫女士去看“停車位”,其實就是地下車庫人行通道旁的一處空地,上面還有臺階和門。見孫女士疑慮,蔡某忙解釋說:“過兩天臺階就拆掉了,門也會砌上,這個可以放心。”
次日一早,孫女士向左某的卡上打入了5萬元,并跟二人說,當車位準備好時再給余款。蔡某和左某商量后,當天中午,左某找來兩三人,將臺階打掉,又將門用磚砌上,之后買來白色油漆和刷子,用一塊木板比著劃出一個車位來。忙完后,左某忙撥打孫女士電話,讓她來看車位。孫女士一見不疑有他,將7萬元尾款打給了左某,便出門旅游了。
旅游歸來,孫女士開車來到地下車庫門前,保安說需要門卡,沒有就得補辦。孫女士便去找蔡經理補辦門卡,卻被告知蔡經理和左某早已辭職。孫女士打電話找二人,均不是關機就是停機,發短信也沒人回復。孫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了,遂報警。
不久,警方將左某、蔡某抓獲。據查,蔡某和左某是老同事,一起跳槽到該小區物業公司,兩人詐騙成功后,蔡某分給左某一筆錢后將其辭退,然后自己也辭職了,左某回了老家。記者從道里區法院了解到,該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0000元;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元。
辦案人員提醒,購買房屋、車位等須經由售樓處購買,并查看《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五證是否齊全,物業并無售樓資格,市民切勿因小失大。
----揚州泰和保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