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今天上午就該院民事二庭審判長兼副庭長黎泰軍毆打保安一事立案調查,并對黎泰軍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4月7日晚20時,家住昆明陽光果香小區的黎泰軍,駕駛大眾銀灰色速騰轎車到小區門口,由于當晚小區車位已滿,21歲的值班保安譚明讓黎泰軍將車停到旁邊的停車場,引起他的不滿,3次將保安亭的車閘道按鈕按下,并用手戳譚明的腦門,還將保安室的記錄本和譚明的帽子扔到地上,其妻也一直謾罵譚明。就在譚明彎腰拾帽之時,黎泰軍突然上去將譚明打倒在地。爬起來后的譚明向黎泰軍連磕4個頭,但黎泰軍卻沒有停下,他一邊罵著:“信不信我整死你!”一邊用腳尖勾起譚明的下巴,抓住他的衣領,將其拖到保安宿舍門口,同時對譚明又扇嘴巴。譚明始終沒有還手,從宿舍出來勸阻的保安隊長鴻俊富也遭到了黎泰軍的謾罵。鴻俊富向110報警,警察到來后,黎泰軍卻揚長而去。
據悉,多年來,黎泰軍因停車問題4次毆打保安,甚至在沒有車位的情況下,將車停在小區門口堵住,保安隊長鴻俊富到其家中請他挪車,也被他用手指戳腦門。譚明被打后,保安公司希望黎泰軍承擔醫藥費和道歉,但黎泰軍未同意。公司職工將黎泰軍毆打保安的視頻上傳至網絡。
今天上午云南省高院召開的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立即由該院紀檢監察部門組成調查組立案調查;調查期間,對其先行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根據調查情況,依據相關規定作出進一步處理。有關調查和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和媒體通報。
——揚州泰和保安公司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