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區業主禁止進入小區,走親訪友的需先登記
前天凌晨2時許,一名白衣男子要進入閔行區七寶鎮新明星花園小區,因未帶門禁卡和相關證件,遭到當值保安拒絕,沒想到男子竟拉開車行柵欄進入小區并毆打保安,聞訊趕來的男子親友也加入圍攻中,在小區其他保安的勸阻下爭斗才停息。所幸被打保安傷勢輕微,在警方協調下,白衣男子等人也向被打保安賠禮道歉。
據查,白衣男是小區住戶。保安是否有權拒絕住戶進入小區呢?對此,法律專家表示,保安對小區的安全負有責任,對于深夜里進入小區的人,包括住戶,保安在無法核實其具體身份前,有職責禁止其進入小區。
進小區遇阻,男子發飆
前天晚上,5日凌晨2:05,一名男子要強行進入新明星花園,當值保安不允,男子辱罵保安,并打電話叫人威脅保安,后強行拉開車行柵欄對保安實施毆打,其叫來的幾人趕來圍攻當值保安。
“lgftom”還公布了一段事發時的視頻,時長一分半鐘。視頻顯示,5日凌晨,一名30歲左右的白衣男子站在小區門外,隔著一條白色車行柵欄,一邊打電話,一邊和崗亭內值班的保安爭執。保安走出崗亭后,白衣男把拎著的一袋物品朝著保安頭部砸去,保安彎腰閃躲。白衣男索性拉開柵欄,直接走進小區,沖向保安,揮起的拳頭落在保安身上。很快,又跑來3個人,一起圍攻當值保安。
記者多次聯系網友“lgftom”多次,但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保安傷勢輕,沒有住院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事發小區核實此事,值班的保安證實了確有此事。據介紹,被打保安40歲左右,傷勢較輕,沒有住院。
隨后,記者找到負責管理該小區的新明星物業處。一名工作人員說,打人的白衣男子是小區住戶,叫來的人是其親友。事發當晚,男子想要進小區,但沒帶門禁卡和相關證件,當值保安也不認識對方,未予放行。急著回家的男子和保安發生了沖突。
物業負責人強調,“這事已經平息了”,在派出所民警協調下,打人男子也向保安賠禮道歉了。關于保安和打人住戶的更多信息,該負責人不愿透露。
管理尺度如何,看法不一
昨天,記者走訪了本市幾個小區。保安管得太嚴,進出都要帶卡或接受詢問,住戶會覺得不方便;保安管得不嚴,小區安全又得不到保障。到底保安應該管到怎樣一個程度,市民看法不一。
家住閔行丹桂花園小區的李先生說,以前他不小心將小區門禁卡弄丟了,一時沒來得及補辦,回家時就經常被小區保安攔截盤問、登記,否則就是不開門。業主情急之下,很容易和保安發生爭吵。保安是服務于住戶的,在保證小區安全的前提下,應該靈活、人性化管理,不能死守規章制度。家住徐匯區金谷園小區的顧先生說,有時候他的親友來小區,保安不讓進,打電話給保安,保安還是讓住戶去接,適當的嚴格是必要的,但不能太死板。
而家住閔行江南苑的業主王女士表示,保安應該嚴格管理,維護小區秩序,不能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小區。閔行名都新城的業主張女士也認為,保安在進出管理方面越嚴越好,盤問多了,壞人就會露餡。
不過,接受采訪的居民一致認為,哪怕對保安管理再有情緒,動手打人都是不對的。
[律師說法]
保安有責核實進入小區者的身份
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賀強律師解釋,住戶一般包括業主或租客,如果是合規租客,那應該同樣享有公共權利。從法律關系上看,業主是小區的產權所有人,小區所有產權(個人產權和公共產權)屬于業主所有,業主有權支配自己的所有權,保安是沒權阻止業主進入小區的,但物業公司、保安是業主委員會聘用來管理、維護小區物業的,只是被雇傭的管理人,對小區的安全負有責任。對于深夜進入小區的人,保安有職責進行了解核實身份。所以保安的做法沒錯。
賀強表示,保安在工作中被住戶打傷,有權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同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后果比較嚴重,傷情構成輕傷及以上,住戶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